作者: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14-02-24
各党支部:
为做好2014年上半年本学期党员发展及预备党员转正工作,现将有关工作要求事项通知如下:
一、党员发展工作
1.时间安排
4月15日前,党支部讨论确定上半年重点发展对象名单及明细表电子版(见附件),院党委及时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
5月10日前,党支部完成大会讨论及党员吸收工作,并上报所有党员发展材料;
5月31日前,院党委讨论审批,并在学院网站公布审批结果。
备注:党员发展按照“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原则进行,各支部在吸收表现特别突出的优秀分子入党时不受以上时间限制。
2.发展名额
按照省委组织部“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体要求和“适度发展学生党员”的具体要求,以及校党委组织部对我院年度学生党员发展数量的总体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对党员发展名额作出如下原则性要求:
本科生每个班、研究生每个支部本期原则上最多发展1人,(一年级本学期原则上不发展党员,本科生班级党员比例超过45%的一般不再发展);
备注:以上名额是原则上规定,各支部应严格按照“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要求进行,不能为了用够名额而吸收不成熟的人员入党,也不能因名额有限而将确实很成熟的积极分子拒之门外(确需突破名额的党支部需向党委详细说明原因)。
3.发展条件
在以往所要求基本条件的基础上,要重点考察了解发展对象的思想表现、突出事迹、参与公益活动情况。对于原来已列入重点考察对象和被党小组(学生班)多次推荐的入党积极分子要着重考察,符合条件的要优先吸收发展。
备注:不能简单以成绩排名先后或班级投票多少来确定发展对象。要安排正式党员作为培养联系人,通过找本人谈话、向班主任(或导师)或辅导员了解、与同学座谈等形式,对符合基本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深入细致的了解后,再通过支部大会或者党小组讨论确定发展对象。
4.发展程序
a.团组织推优重点考察对象:在党支部指导下,班团支部(研究生由党支部)根据学院基本条件差额推优(每个班推荐不少于3人),填写团组织推优表(见附件),推优名单作为重点考察对象上报院党委备案。(注:上级党组织、校团委、学院团工委特别推荐的除外)。
b.支部讨论确定重点发展对象:党支部安排培养联系人对团组织推优的对象进一步细致考察了解,根据条件要求经支部大会讨论确定人选,填写发展对象明细表一并上报党委;(注:上学期已经推荐的重点考察对象应重点考察,无特殊情况应优先推荐)
c.院党委审核:院党委根据发展条件对支部提名的发展对象进行审核后在学院网站公示,审核情况及时反馈给支部,并通知支部准备有关材料;
d.支部组织填写材料:党支部组织培养考察人、发展对象填写有关材料及《入党志愿书》,报党委审核;
e.支部大会讨论吸收:经党委审核,材料合格的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按规定程序讨论吸收预备党员,整理完善材料后上报党委讨论审批;(注:会议由支部书记支持,会前入党介绍人在《入党志愿书》上填写介绍人意见,会后支部在《入党志愿书》上填写支部大会决议)。
f.党委审核:党委对支部上报的发展材料进行审核,并召开会议讨论决定是否审批,审批结果学院网站发文公布。
二、预备党员转正工作
各支部要指派正式党员作为考察人对本支部预备党员进行认真考察和培养教育,督促党员自觉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及时向党组织提交思想汇报,考核及转正时要注意以下事项:
1.半年考察。预备党员满半年的要及时进行半年考察,督促预备党员本人提交思想汇报、撰写半年小结、填写考察登记表信息,考察人填写半年考察纪实,可以利用支部组织生活会进行必要的讨论;
2.转正准备。督促预备党员将满一年时(一般为满一年前一周)提交转正申请和思想汇报,明确告知没有提交转正申请的预备党员不讨论其转正事宜;
3.转正预审。支部督促预备期已经满一年的预备党员填写《拟转正预备党员信息审查表》,电子版上报院党委审查并在学院网站公示;
4.支部讨论。支部大会在党委预审和公示后,及时组织召开党员大会讨论预备期满党员转正事宜。会后完善有关材料,上报院党委审批;
5.党委审批。党委会根据支部讨论情况及预备党员预备期有关表现进行讨论,决定是否审批其转正,结果公布在学院网站。
党员发展对象明细表、拟转正预备党员信息审查表如实填写后统一发送至:jjglxy@nwsuaf.edu.cn
不尽事宜请与学院党委办公室联系。
联系电话:87081140,联系人:王家武
有关材料填写要求详见:http://www.hddlsb.com/show.php?articleid=13338
附件1:入党积极分子团组织推荐表.doc
附件2:经济管理学院党员重点发展对象明细表(14年上半年用).xls
附件3:经济管理学院拟转正预备党员审查信息明细表(14年上半年).xls